山东济宁市梁山县马营卫生院液相色谱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梁山县马营卫生院液相色谱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晨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梁山县马营卫生院委托,就马营卫生院液相色谱分析仪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梁山县马营卫生院液相色谱分析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SZC-2024-1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梁山县马营卫生院液相色谱分析仪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液相色谱分析仪一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本项目采购预算价:550000.00元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