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子公司-中江环保临建设施材料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中江环保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江环保临建设施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中江环保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江环保临建设施材料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HXJS(HN)-2023-15-WS-001)。招标人为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ZHXJS(HN)-2023-15-WS-001/01
标段(包)名称:中江环保临建设施材料物资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详情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供应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设备出厂合格证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证明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至少一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信誉资料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供应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供应企业与其代理商。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