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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8 数据编号: 697637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大九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公告


大九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九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2024〕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跳蹬镇沟口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3万吨 /天,配套管网建设进水联通管网、尾水管网、放空管网等生产管网,管网总长度约1千米。服务范围为中梁山街道、跳磴镇、华岩片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具有生物脱氮功能的传统aao工艺,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2002)中的一级a标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含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回用水泵房、巴氏计量槽)、附属建筑物(含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处理系统(含脱水车间、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含除臭生物滤池)、场外管网系统。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9459.7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227.7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九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试运行)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24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1-2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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