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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8 数据编号: 697780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信息化标段招标公告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信息化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信息化标段 已由河北省水利厅 以冀水审【2023】25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在项目施工阶段,使用“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实现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资料管理,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为工程运营维护提供数字化资料。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建设期信息化工程。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标段建设地点:廊坊市文安县潘庄子村至赵王新河汇合口。质量要求:优良。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须同时含软件开发和硬件集成实施,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至本标段投标截止之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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