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材料检测试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批[2024]60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剩余资金由丛台区财政筹集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本项目情况,铺设污水管网52480米;对滏阳河、输元河河道两岸的垃圾进行清理,共计1857t;对滏阳河、输元河、北湖和七条沟渠进行岸坡平整,并进行生态护岸。其中,(1)滏阳河:起点为果园路南侧水闸,终点为北环路,治理长度双侧共4.268km;(2)北湖:西北侧,长度7.563km;(3)输元河:起点为祝村南侧,终点为107国道,治理长度双侧共7.6km;(4)对七条沟渠进行河道垃圾清理和边坡清整。其中从南沟渠治理长度0.9km,官后沟渠治理长度1.3km,胡村沟渠治理长度0.84km,苏-冯沟渠治理长度2.06km,东三家沟渠治理长度1.45km,西袁庄沟渠治理长度2.5km,袁庄沟渠治理长度1.7km。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9座,共计6520m/d:其中黄梁梦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共计2800m/d;南吕固乡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7座,共计2810m/d;三陵乡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共计910m/d。
2.2招标范围:
(1)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材料检测试验,详见招标文件。
(2)检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4)建设地点:邯郸市内。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