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河道治理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瓮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河道治理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瓮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河道治理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名称)由瓮安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瓮水复〔202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瓮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瓮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河道治理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瓮安县。
2.2 建设内容:建设3套河道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系统),其中余庆河(永和段)、瓮安河(花江段)、翁马河(瓮安段)干流段河道各1套。
2.3 最高投标限价:386872.70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对余庆河(永和段)、瓮安河(花江段)、翁马河(瓮安段)干流段河道水情、雨情、工情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和调试,服务期内观测及资料整编分析、人工巡视检查等。
2.5 计划工期: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在公告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