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年区西南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区西南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二次)已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4)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配套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建设路、广府大街、同发路、河洛大街、露禅大街、中通大街、圆通大街、申通大街、洺焦路、西环路等地点的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新建DN600-DN2000雨水主管道24407米,路面破除及恢复72064平方米,新建3座雨水泵站,并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邯郸市永年区西南城区。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结。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