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黑山县庞家河(贺家屯桥-羊圈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黑山县庞家河(贺家屯桥-羊圈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黑山县庞家河(贺家屯桥-羊圈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26-00087
项目名称:黑山县庞家河(贺家屯桥-羊圈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3.04%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黑山县庞家河(贺家屯桥-羊圈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具体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0日历天完成;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0日历天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