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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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
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WQCG-2024100
项目名称: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67500.00
最高限价(元):967500.00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自动采水器、快检试剂包、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运输、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