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综合馆推广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综合馆推广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招标公告E3706002318006363(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综合馆推广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已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农业综合馆推广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地点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广场步行街修缮、楼梯扶手维修更换、住宅楼落水管维修、住宅楼外墙防水局部维修、室外电缆局部改造、农机大院修缮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内竣工。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2.7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 计划投资额:约1056.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2.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