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兰州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招标公告
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兰州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改善灌溉面积229.21万亩,其中自流灌区36.5万亩,扬水灌区192.71万亩。七星渠设计引水流量58立方米每秒,高干渠设计引水流量46立方米每秒,黄河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监测、保护区宣贯、重点保护鱼类救护繁育与保护遗传学研究、增殖放流评估。
服务期限:5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4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具备水产良种亲本来源证明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种质资源证明;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产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