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11526-04-01-19358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信阳豫东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专项债资金、企业自筹以及其他方式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豫东南建公开招标SZ(2024) 号
2.3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8752.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3931.45万元。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厂设计规模为一期8万m3/d。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管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7.1设计部分
2.7.1.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评审、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开工到竣工的驻地服务等。
2.7.1.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协助工程量清单编制、协助工程检测、结合政府审批的各类计算书及申报文件、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
2.7.1.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并配合报批。
(2)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3)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及样品、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4)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5)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交底、现场巡检、现场技术支持等)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配合发包人准备汇报材料。
(6)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7)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外出考察等)。
(8)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9)设计变更工作。
2.7.2施工部分
实现项目完整使用功能、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调试、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
(1)现场临建临设等(包括发包人项目部、监理人所需的办公及生活场所和设备设施等);
(2)土石方工程:所有土石方开挖、外运、弃土及土方换填/回填(含购土)均由承包人施工;
(3)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若有)等;
(4)与上述工程不可分割的其它附属或零星工程;
(5)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以及发包人指派的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6)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承包人应配合服务的其他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
①按国家规定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施工阶段所需的各项手续,保障建设期项目正常施工的各项检查验收等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排水接驳手续、管线迁改手续、夜间施工手续、占道手续、环保检查、扬尘治理及政府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发包人组织的检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周围施工单位、居民、机构等的协调工作,并不得因此影响项目工期进度及质量安全文明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