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18910010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1-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中2、技术要求:(一)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
2、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满足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电子证照,并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