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垃圾处理场存量垃圾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1206g24111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发【2023】14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诚与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垃圾处理场存量垃圾处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庆安县垃圾处理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填埋区治理工程:(1)垃圾堆体整形;(2)新建均质黏土垃圾坝;(3)将填埋库区分为治理区工程:①覆盖层建设工程;②填埋场导气系统完善建设,新建导气石笼11座,修复加高原有14座导气井;③环场马道建设工程等。堆体整形和导气井施工后进行治理覆盖建设,治理覆盖区的面积约为17000㎡。
2、应急填埋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①新建雨污分流hdpe 覆盖膜;②截洪沟建设工程:雨污分流建设区面积约为16500㎡。
3、苗圃基地建设工程:治理区修复完毕后建设苗圃基地约17000㎡,采用300mm厚营养土覆盖压实,用作丁香园预备种植基地,恢复绿色生态。(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计243个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8039527.37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