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浔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及有机更新项目-褚家漾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浔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及有机更新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1】2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浔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及有机更新项目-褚家漾生态修复工程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1018.3万元,工程概算6377.11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792.76万元,建设规模:景观工程总面积约45700㎡,其中水系面积5700㎡、陆地面积40000㎡(绿地面积约27100㎡,硬质面积约12900㎡);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4590m,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384m,地上建筑面积206㎡;2座景观桥梁;成品管理用房4处,建筑面积约248㎡;垃圾收集站1座建筑面积约40㎡,建设地点:南浔中心城区褚家漾西侧,北至人瑞路,南至年丰路,西至直港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基坑、建筑、道路、桥梁、给排水、景观、绿化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57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