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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9 数据编号: 698916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水口镇)答疑补遗文件


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水口镇)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水口镇)作如下答疑:
质疑1:本项目是否需要报建?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质疑2: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中“
六、联动运用市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息同步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
(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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