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张家湾镇美丽乡村建设供水、污水管道工程涉路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张家湾镇美丽乡村建设供水、污水管道工程涉路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4210200013522-XM001
项目名称:张家湾镇美丽乡村建设供水、污水管道工程涉路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工前检测、工前评估、第三方监测、工后检测、工后评估、安全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第三方监测阶段总结报告及工后检测报告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