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检验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 已由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正数政投资批复(2024)54号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正数政招标核【2024】33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检验试验服务
2.2 建设地点:正定县新城铺镇、藁城区增村镇、新乐市马头铺镇
2.3 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新建一体化泵站3座、变配电间1座、2排DN2200玻璃钢夹砂管15658m、穿堤闸涵1座等。
2.4 招标范围:根据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对本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所有需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验收的需要。
2.5 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标准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