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吴交审发【2024】2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寺堡区河水至大河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大河乡。
2.3工程概况:路线全长5.677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对旧水泥路面病害处治后,面层整体铣刨1厘米,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建设8-20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梁166.06米,完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和沿线构造物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0月31日,计320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需要在有效期内、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