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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0 数据编号: 69963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九江市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公告


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已由彭发改字〔2024〕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泽县长江干流棉船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统筹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第二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棉船镇 2.2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本项目招标金额:约2630.56万元 2.5招标编号:PZMCSHJZL-SG 2.6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 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7月5 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2.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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