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市唐河治理工程(东市邑至望都县界段)施工招标公告
定州市唐河治理工程(东市邑至望都县界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唐河治理工程(东市邑至望都县界段)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6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定州禹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定州禹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定州市唐河东市邑至望都县界段,治理段河道中心线长13.50km,治理起点衔接唐河二期西市邑段终点(东市邑,桩号0+000),治理终点为定州市与望都县界(桩号13+500),包括新建堤防14.96公里,其中左堤7.10公里,右堤7.86公里;主河槽扩宽疏浚3.18公里;建设堤顶道路27.16公里;修建8座排水建筑物等。唐河本段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行洪流量为1190m3/s。排水涵闸为10年一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 定州市唐河治理工程(东市邑至望都县界段)施工,合同编号:DZSNYNCJ—2024-1001。 招标范围:本项目治理范围为定州市唐河东市邑至望都县界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槽开挖疏浚、新建堤防、堤顶硬化、岸坡防护、修建穿堤排水涵闸以及工程所属的水保、环保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最高限价:10097.36万元。 计划工期:1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近6个月社保连续缴纳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