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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0 数据编号: 699864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西永污水处理厂厂区摄像头安装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西永污水处理厂厂区摄像头安装更新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永污水处理厂厂区摄像头安装更新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西永污水处理厂厂区摄像头安装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永污水处理厂厂区。
2.3建设范围:本工程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永污水处理厂厂区摄像头安装更新改造项目,对厂区边界围墙增加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厂边界情况,保证厂内安全,实现边界无死角监控。对厂区生产区域摄像头进行新增,主要涉及各加药间、预处理区域、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区域、除臭间、脱水间等摄像头的新增及安装。
2.4项目概况:西永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厂区边界、厂区生产部分重点区域未安装摄像头,存在生产区域不能实时监控的情况及巡视维修安全隐患,亟需进行安全整改。详见技术附件。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质量应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2.7质保期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须具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摄像头供货及安装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相关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2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3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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