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滁州市琅琊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的澄清答疑公告2
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滁州市琅琊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的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czlygc20241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琅琊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质疑一:关于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提到的本项目需配备技术支撑单位,请问技术支撑单位是在投标中提供还是在中标后提供?
回复:投标时无需提供技术支撑单位,费用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质疑二: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 2018 年1月以来, 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 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
质疑三:本项目资信标评审中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或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农业或环保类正高级职称证书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此处约定不明,请问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组成中是否就派此一名技术负责人即可?
回复:本项目只需拟派一名技术负责人即可。
质疑四:为便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深化设计,请招标人上传初步设计图纸的 CAD 版本。
回复:本项目已提供PDF版本初步设计图纸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