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020040-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1263
3、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00(万元)
6、最高限价:5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是对夷陵区城区小发路、黄金路、夷兴大道、罗河路、松湖路、平云四路、七里岗路、锦江大道、峡州大道、湖光路等片区16处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9.1km,新建供水管网长度12.3km。 (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投标文件中需上传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