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下路片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下路片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2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下路街道金彰社区、柏树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范围为石柱区工业大道k1+200~k4+587,工业园区b区玉石路(玉锦路与玉石路交接处至玉石路与s105道路交接处)及玉平路(玉平路与玉锦路交接处至玉平路堆料场),工业园区b及c区还建房。建设管网规格主要为dn80-dn300输配水管管长约12.10km(具体以招标施工图、清单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825.3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86.7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