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质疑一: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三、技术部分(注: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在编制技术标时是否需要保留?技术部分除投标人须知表3.7.5编制要求外,其余情况(图片填充等)是否作为技术部分零分依据?技术标页数是否有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请提供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成果(包括cad图纸和初步设计说明)和可研成果,以及相关的批复文件。请明确各水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规模,请提供水厂的地形图和配套管网沿线的地形图。
答:本项目为备案制项目,建设规模见方案设计,地形图和配套管网沿线的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踏堪。
质疑三: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3.1 设计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1.0%,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04.39万元”;“3.2 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8.00%,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10230.81万元”。疑问:请问本项目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金额计算基数是否为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439.60 万元?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项目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金额计算基数是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439.60 万元
质疑四:项目挂网方案图仅有各水厂的航拍图,招标人能否提供项目前期方案设计成果资料。
答:见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