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水务地表水厂活性炭更换采购安装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泉水务地表水厂活性炭更换采购安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龙泉水务(天长)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龙泉水务地表水厂活性炭更换采购安装招标 项目编号:
XZL-CL-20241120-006 项目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天长市交货期:
2024-12-15 项目范围:
龙泉水务地表水厂活性炭更换采购安装招标 本次招标标段为:
龙泉水务地表水厂活性炭更换采购安装招标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龙泉水务地表水厂活性炭更换采购安装招标 专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注册资金须有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含2000万人民币)。
2、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直接生产企业,年总产能2万吨及以上(以环评批文为准)。
3、投标人具有省级卫生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货物的涉水卫生许可证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具有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向单个制水厂(规模在10万m3/日及以上)提供活性炭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注: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所供货的净水厂规模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5、投标人须提供涉及废炭处置的相关资质证明(一般固废及以上处置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此资质,须提供与具有此资质的单位的合作协议。
6、提交样品:送样截止时间:开标后7天内。
送样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学府路水源巷2号,龙泉水务(天长)有限公司刘文香收,电话13359007808
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投活性炭样品送达上述指定地点,投标单位提供活性炭样品时应注意:
(1)提供活性炭的样品数量为2kg(2袋1kg包装);
(2)提供活性炭样品种类规格及自检报告,自检项目包含碘吸附值、亚甲蓝吸附值、强度、有效粒径、灰分、水分、堆积重、比表面积、pH和毒理学指标。
(3)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样品是可批量生产,且能代表供应到采购方现场的活性炭质量;
(4)投标单位批量供应的活性炭到达采购方现场时,若实际供应的活性炭质量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要求时,采购方有权做退货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罚;若实际供应的活性炭质量劣于投标前提供样品的质量标准,采购方将对供方给予罚款或退货处理;由于退货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采购方有权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3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9日 08时3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平台服务费:
300.0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