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乡污水处理站应急抢险项目施工标段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规模:新建场外桩板式挡墙76m;场区构筑物下部产生较大空洞处采用C15混凝土回填充实;局部裂隙处采用注浆加固进行处理,场区围墙修复;房屋地板修复、管线修复、水池修复等。比选范围:本项目比选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5 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