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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1 数据编号: 700798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秭归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两河口镇产业园污水预处理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两河口镇产业园污水预处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20013-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822
3、项目名称:两河口镇产业园污水预处理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81.24(万元)
6、最高限价:347.918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秭归县两河口镇产业园,主要包括新建污水处理池及污水预处理设施一套,浆砌挡土墙650立方米;新修建污水管网550米;配套相关电力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岗位及证件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所有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岗位及证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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