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任泽区荣御新天地及上东观塘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荣御新天地及上东观塘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任泽区荣御新天地及上东观塘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变更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邢台市任泽区荣御新天地及上东观塘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2.2项目地点:邢台市任泽区荣御新天地小区和上东观塘小区2.3建设内容:对荣御新天地及上东观塘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总改造面积310074.14平方米,改造热负荷12403Kw,新建地源井4400口、新装空气源热泵5台,4座机房的设备更新及附属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勘察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
(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单位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2)勘察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国家注册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