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达标废水运输项目项目JH24-210881-01389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达标废水运输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81-01389
项目名称: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达标废水运输项目
预算金额:2,325,600.00
最高限价:运输每吨渗滤液0.68元/吨/公里
采购需求: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水处理车间生产达标水运输、污水临时转移,需租赁运输车辆转运,以实际发生转运每吨/公里数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2)供应商运输车辆必须是吨位40吨以上的罐车或具备拉水能力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且须保证有每天运输不少于500吨的运输能力,车辆具备相关手续,人员配备齐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3时59分至 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