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的论证报告技术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的论证报告技术服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93082
2.3服务地点: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
2.4采购范围: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分析工程的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对其进行评价,进而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和替代方案 ,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完成并提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环评批复;提交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论证报告(目前发现的问题件附件)。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