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博物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招标编号):0675-240JOC0077611.2项目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1.3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1.4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1.5采购需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6交付使用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