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所环境整治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所环境整治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所环境整治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黑林草局函[2024]176号、伊森战函[2024]3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星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卫东林场、马永顺林场;
2.2建设规模:建设雨水明渠21900延长米,道路工程30475.25平方米,厕所3座等。(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0月30日;314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9247378.75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近三年(2021-2023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自行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存在以上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