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第二次)施工标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康区唐江镇;
2.2工 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规模: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位于南康区唐江镇, 治理河段为上犹江,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和村庄整治2大部分。其中河道整治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3.96km,新建抛石固脚+干砌石护岸9.0km,新建生态预制块护坡0.34km,新建砼挡墙护岸2.30km,新建巡河步道3.07km,植被恢复6.24万m2;村庄整治建设内容为整治污水塘3座,新建浆砌石挡墙965m。招标金额约3502.40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