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金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金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E3706002318006411(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金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招远市金岭镇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8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11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预处理车间、配套车间、综合处理池膜车、水解池、事故池、调节池、综合处理池、深度处理设施及除臭等配套工程,新建D400重力流污水管线2公里、DN150压力流污水管线6公里。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前完工。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4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初步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2.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 计划投资额:计划投资为565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76.09万元,设备购置费2434.70万元,其他费用239.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