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魏家湾片区供热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魏家湾片区供热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4]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金猇热力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DN800蒸汽管道,管道设计参数为1.8MPa、300℃,管道沿金岭路、逢桥路途经合成生物产业园至凌云大道、古老背路鸡山路敷设至兴发园区。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蒸汽管道安装任务的成员)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子项必须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2)(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业绩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未完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EPC)项目业绩,合同须涵盖市政供热管道内容,未涵盖不予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能反映考核内容的附件的原件扫描件、已完工业绩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另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