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大港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南大港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大港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南发改字[2024]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规模:项目对南大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新增处理规模10000m3/d;建设2500t/d的中水处理站一座;敷设污水管网22.5km,中水管网8.0km,管径为DN100-DN300。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5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20日历天。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联合试运转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勘察资质: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