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峰矿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新立供水站、东庄供水站更换机泵各一台,西河村、薛村、东老鸦峪村更换消毒设备各一套。
2.1.2供货安装期:1个月
2.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1.4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峰峰矿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要求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等失信情况,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