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相关配套工程及管网迁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相关配套工程及管网迁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北魏村安置房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本项目规划占地16799.67平方米(约合25.20亩),总建筑面积15638.2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413.2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622.75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216.51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574.0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25平方米。主要建设1#、2#、3#共3栋住宅楼,邻里中心,车库2栋和项目涉及管网和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清苑经济开发区内。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监理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相关配套工程及管网迁改工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3.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6 09:00:00至 2024-12-02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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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公示内容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