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城县码头镇2025年农村道路及农田水利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码头镇2025年农村道路及农田水利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阜城县码头镇 2025 年农村道路及农田水利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农经审批【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码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码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城县码头镇2025年农村道路及农田水利以工代赈项目2、建设地点:阜城县码头镇张贯、李晋、后张、毛庄、邓庄、戈家坟、谭庄、刘守桥、西小崔、八里、老马、双楼、大高、王盘和后路,共计15个村。
3、建设内容:拆除破损路砖29618平方米;改建混凝土道路29618平方米,道路结构层为: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15cm厚灰土基层,道路总厚度30cm;铺设农田节水管道3031.7米,管道材质为Pvc-U125(0.63Mpa)。
4、计划工期:13个月。
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