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四批)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改善灌溉面积229.21万亩,其中自流灌区36.5万亩,扬水灌区192.71万亩。七星渠设计引水流量58立方米每秒,高干渠设计引水流量46立方米每秒,黄河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
招标范围及内容:高干渠渠道砌护等。
标段划分:施工招标划分1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 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1.2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