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第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第
三、四标段)已由邯郸市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邯山发改招标核字【2023】34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邯山区城市管理局,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第
三、四标段)施工,施工范围涉及改造14个固定公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等。
2.1.2建设地址:邯郸市邯山区辖区内。
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太平沟南公厕、太平沟中公厕、太平沟北公厕、铁路公厕、青城北公厕、香兰雅居公厕、贸高公厕、第七医院改造,总建筑面积580.58㎡;第四标段:贸东公厕、贸西公厕、胜利街公厕、银行后公厕、劳动路西头公厕、尚和园二号地改造,总建筑面积379.8㎡。
2.2招标范围: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第
三、四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