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奥莱综合体片区)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奥莱综合体片区)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奥莱综合体片区)EPC总承包已由 正定新区发展改革和审计局以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新发改审字〔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提升改造雨水管302.99米,管径DN600-DN800mm;污水管302.99米,管径DN400-DN500mm;给水管302.99米,管径DN300mm;电力管302.99米,排管15xФ200m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工程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范围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3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郑重公告:本项目根据【冀建建市函〔2024〕143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执行。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