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市小型灌区新建项目施工3标、施工5标、施工6标、施工8标
樟树市小型灌区新建项目(第一批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小型灌区新建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樟树市小型灌区新建项目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樟树市境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灌区属小型灌区,工程等别为IV等,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次招标金额约10000万元,详见附表。
2.3计划工期:约37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8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
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有在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50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樟树市商会大厦裙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