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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6 数据编号: 704218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栾城区东南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栾城区东南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城区东南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栾城区东南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栾行审审字[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栾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栾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建设污水管网122045米,管径DN200-DN400,13处污水处理设施、18处垃圾收集转运点、27座公共厕所、13处坑塘治理及停车场等人居环境整治。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及其相关服务(初步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所在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招标文件)。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公办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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