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三环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 三环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环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4)3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道桥设施管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道桥设施管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对三环路汛期积水路段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涉及改造积水点位35处,其中积水断交点位8处,重点改造点位1处,积水未断交段3处,轻度积水点位23处。包括更换雨水泵、新建雨水泵站、更换和新建管道、新建闸门、新建收水设施、修建调蓄池等。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一标段:工程范围为西三环、北三环,涉及到积水断交点位 7 处,分别为古城路京广铁路桥(齐昌桥)、西南环互通南三环转石赞高速匝道等;积水未断交点位1处,为南三环和 G107 主线、下匝道;轻度点位3处,分别为西三环(裕华路-槐安路)辅路东侧、西三环辅路七号出水口、西三环辅路红旗大街东北角。工程内容包含排水工程、道路恢复等,其中泵站最大规模3m3/s(25.92万吨/日),工程内容最终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工程范围为东三环、南三环,涉及到积水断交点位 1 处,为石炼路与东三环辅路交口;重点改造点位 1 处,为三环外 G107 南泵站;积水未断交点位 2 处,分别为东三环南村辅道、东三环段高路;轻度点位 20 处,分别为南三环冷链出入口、和平东路转东三环方向匝道等。工程内容包含排水工程、道路恢复等,其中泵站最大规模2.5m3/s(21.6万吨/日),工程内容最终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三环路。 2.4标段划分:共 二 个标段。 2.5工期:一标段工期 190 日历天,二标段工期 19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