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热力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热力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热力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热力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 2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热力迁改工程位于涿州市孟家村西北 400 米处,工程涉及热力管线为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线路全长 5.43km,管径为 DN1200。全线直埋敷设,过胡良河以及拒马河段采用顶管敷设。运行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供回水温度为 130℃/70℃,设计压力为 1.6MPa。本次迁改段长度为 654.1m,其中穿越胡良河长度为 248.5m。 3 建设地点:涿州市域内。 4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查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本标段的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勘察(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其他工作、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及后期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含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