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育肥二期道路、排水沟、管网)劳务分包采购竞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育肥二期道路、排水沟、管网)劳务分包采购,采购人为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编号:lh-2024-322。
2.2项目名称: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育肥二期道路、排水沟、管网)劳务分包采购。
2.3采购内容:育肥二期道路、排水沟、管网劳务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5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同江市畜牧场、同江经济开发区。
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达到工程要求的形象进度的20%付合同额的20%,达到工程要求的形象进度的50%付合同额的50%,达到工程要求的形象进度的80%付至合同额的8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7%。在付款期间,甲方每支付乙方一笔款项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3%为质保金,质保到期无息全部支付。具体约定以合同为准。单价包含人工费、周转材及辅材小件等其他费用。
2.7质 保 期:1年(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
2.8其 它:无。
3.采购预算:3680000.00元(大写:叁佰陆拾捌万元整)。
注:采购预算包含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2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5.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