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综合保税区(朝阳社区)还建楼室外供电、自来水配套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临沂综合保税区(朝阳社区)还建楼室外供电、自来水配套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综合保税区(朝阳社区)还建楼室外供电、自来水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沂河新区朝阳社区,项目总占地面积:34229平方米 ,项目总建筑面积:71889平方米。投资额约960万元。
2.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沂河新区朝阳社区,总建筑面积约71889平方米 ,本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电力配套、自来水配套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临沂综合保税区(朝阳社区)还建楼室外供电配套工程,二标段:临沂综合保税区(朝阳社区)还建楼室外自来水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二标段。
4.项目地点:沂河新区朝阳社区。
5.计划工期: 二标段:1个月
6.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